南京高院驳回再审申请可以再次上诉吗?驳回再审申请的抗诉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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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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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中国,二审就是终审。二审后,如仍不服,可申请再审。申请再审是常有的事,也涉及到很多法律问题。那么,高院驳回再审申请可以再次上诉吗?驳回再审申请的抗诉期限是多久?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们整理了南京刑事再审申诉律师的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高院驳回再审申请可以再次上诉吗?

驳回高院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检察院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第二百零九条向检察院提出建议或者抗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个月内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二、驳回再审申请的抗诉期限是多久?
如果再审被驳回,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抗诉期间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个月内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建议或者抗诉。
三、再审申请被驳回怎么办?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再审请求被驳回时,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因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我国法律中规定,对各级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检察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如果发现有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内容有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利益的情形,可以提出抗诉。
(二)驳回再审申请,当事人向有关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意见或者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受理抗诉后,有关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出抗诉,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有关判决或者裁定提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法律还指出,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检察建议时,有关问题的审理不受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裁定的影响,但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或者检察建议将予以执行。
(三)申请再审被驳回的,还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提审或者指令有关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这种做法的依据是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定或者判决书、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将有关裁定或者判决书、调解书发回下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内容确有错误,也可以请求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后,解决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最后途径是信访,并向相关政法单位反映,寻求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