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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合同

更新时间:2024-11-20

保密合同的终止时间如何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保密协议的保密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签订竞业协议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保密合同需要备案吗?

保密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为防止本单位商业秘密的泄露和不正当竞争,利用劳动合同条款或独立的契约形式,采用支付补偿的方式,与掌握本单位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约定,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再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到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从事相同职业或自行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的合同。保密合同也称为不披露合同,它要求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等,不得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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