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拖欠工资,劳动者可通过拨打以下电话维权:
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全国统一投诉电话,可咨询劳动法律法规、举报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将依法受理并调查。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部分地区将欠薪问题纳入政务服务范围,劳动者可通过该平台转接至劳动监察部门处理。
地方劳动监察大队电话:各地区劳动监察部门设有公开电话,劳动者可直接拨打属地电话投诉,效率更高。
除了上述的维权途径外,劳动者可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提交书面投诉材料。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劳动监察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情况复杂的,可延长30个工作日。
若劳动监察部门处理未果,劳动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超过一个月,劳动者便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要求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按时支付欠付工资。
劳动监察大队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具有调查处理周期短的优势,投诉一般要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调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要作出处理,效率较高。
而且,劳动监察大队可主动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全面调查和检查,不限于劳动者投诉事项,还可采取进场、书面审查、委托审计等措施主动取证,减少劳动者举证责任。
此外,用人单位发生在2年内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大队都可以查处,并且如果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2年。
这意味着,即便离职后已超过1年仲裁时效但未超过2年查处期限的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也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