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转移需要办理的手续有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房产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等。过户流程是去交易中心过户画,到房管局免契税,办理房产分析登记,交登记费。最后一步是拿到房产证。财产过户的前提是财产分割已经完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离婚房产】 :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离婚后,如果共同拥有房产并存在贷款,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将房产和贷款进行分割。分割的方式包括等额分割、比例分割等,具体要根据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如果某一方无法承担全部贷款,可以考虑将贷款分割成若干份并分别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离婚房产】: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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