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解.发生合同纠纷,任何一方都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
2.仲裁.发生著作权合同纠纷后,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向著作权机构申请仲裁.仲裁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3.诉讼.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2)、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做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间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著作权法原第50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本条内容未做修改,在序号上改为第55条。当事人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不申请复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时效期间为3个月,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既不履行又不在行政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1.不能履行合同
这种违约情形往往是由于在合同签订之后,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了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如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一方在著作权权属纠纷中被法院判定并不享有特定作品的著作权,等等。
2.拒绝履行合同
在实践中往往表现为一方当事人完全拒绝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如作者与出版者就某作品的出版订立出版合同,合同签订后,出版社由于某种原因拒绝出版该作品,即为拒绝履行的违约行为。
3.逾期履行合同
逾期履行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而在迟于该约定期限后才履行合同义务。如出版者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出版作品就属逾期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
4.不适当履行。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对合同义务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包括履行的数量不完全,履行地点、方法、范围不当以及越权履行、违反附随义务等违约情形。不适当履行是合同违约行为中常见的情形。如,作者应在约定期限内交付两部小说给出版社印刷,但到约定时间后,该作者只交付一部小说,就属不完全履行。
《民法通则》第11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著作权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的内容啦,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欢迎前来咨询专业律师详情!
(编辑:束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