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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机关

更新时间2019-07-31 更新5篇文章 被阅读0

本栏目主要介绍监外执行机关以及监外执行机关有哪些等关于监外执行的法律法规知识,什么叫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指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分子,因为他具有不适宜收监执行的特殊情况,依据法律相关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如果您需要一对一咨询,本站还提供什么条件可以判监外执行、几年内可以判监外执行以及监外执行算不算刑期等问题的咨询,立刻拨打400-668-6166,我们为您推荐专业律师在线解答。

    法定最新监外执行机关有哪些?一、监外执行批准机关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二、监外执行实施机关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 ...... 【 浏览全文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一系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那么有权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有哪些呢? 有权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主要包括对罪犯判处刑罚并交给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人民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和看守所、拘役所的上级主管公安机关。 在对罪犯判处刑罚时,人民法院发现没有被关押在看守所的罪犯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如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被取保候审等,此时,人民法院在判处刑罚的同时,有权决定对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的判决,公安机关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时,监狱在将该罪犯收押前,应当对送交执行的罪犯进行身体检 ...... 【 浏览全文 】

      多年来,执法司法机关依法适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制度,对落实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激励罪犯改过自新,促进罪犯回归和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也发生一些问题,有的罪犯以权或者花钱“赎身”、逃避惩罚或者减轻惩罚,严重践踏法律尊严,损害执法司法公信力。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央政法委组织中央政法各单位在开展专项治理、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了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针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遵循现行法律规定,通过从严把握实体条件、完善监督制约的程序规定、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减刑、假释、暂予监 ...... 【 浏览全文 】

      监外执行由人民法院决定并通知后,就需要相关机关进行执行?那么,你清楚暂予监外执行由哪个机关负责执行吗?小面就由小编带你走进了解!暂予监外执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另一种是在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司法局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 ...... 【 浏览全文 】

      根据规定,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办理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监狱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等规定,对于正在监狱服刑的有期徒刑犯,发现其身患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 【 浏览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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