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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期限

更新时间2021-01-08 更新7篇文章 被阅读0

本栏目主要介绍监外执行期限多少天以及监外执行期限如何计算等相关监外执行的法条介绍,什么叫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指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分子,因为他具有不适宜收监执行的特殊情况,依据法律相关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另外,本站还提供监外执行或保外就医和缓刑介绍、监外执行和保外就医哪个容易申请等法律咨询服务,快快拿起电话,立刻获得法律咨询帮助,海量专业律师准备为你解答疑问!

    罪犯申请监外执行需提交什么材料?申请监外执行的罪犯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 申请书:详细说明申请理由,如健康状况、家庭情况等。2. 医疗鉴定报告:如果是申请保外就医,需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鉴定报告,证明其疾病严重到需要在监狱外治疗的程度。3. 保证书:承诺在监外期间遵守法律法规,不逃避监管。4. 社区接收证明:证明其社区愿意接受并对其进行监管。5. 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责任书:承诺对其在监外期间的行为负责。6. 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证明其犯罪事实和刑期。【相关法条】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例如《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等。其中,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了保外就医的条件 ...... 【 浏览全文 】

    拘役能否申请监外执行拘役可以监外执行,但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 【 浏览全文 】

      我国的法律暂予监外执行起算时间是什么?小编这就为你解惑。决定之日起生效,送达之日执行。监狱和公安机关对罪犯保外就医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依据是司法部、高检院、公安部关于《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监狱对于实行保外就医的罪犯,“根据罪犯病情,可以一次批准决定保外就医时间半年至一年。期满前,监狱应当派干警实地考察或者发函调查。保外就医罪犯病情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尚未好转的,由监狱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批准,办理延长保外就医期限手续,每次可以延长半年至一年。”笔者认为,这一规定是对罪犯保外就医的具体规定,它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是对有关刑讼法的有效补充,人民法院应参照执行。 ...... 【 浏览全文 】

      监外执行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是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果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等情况)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果在执行期间有发现犯罪嫌疑人严重违反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也需要及时进行收监。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最高法新规明确暂予监外执行标准如何评定罪犯自理能力?进食、大小便、穿衣洗漱等上述《标准》共分为范围、术语和定义、 ...... 【 浏览全文 】

      监外执行期限能否计入刑期折抵?这个问题对于满足监外执行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小编就为您详谈内容!一般的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是应当要计算在刑期以内的。但是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监外执行时间是可以抵刑期的。但是如果出现以下特殊情况,监外执行时间不能抵用刑期。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况,应该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进行审查批准。罪 ...... 【 浏览全文 】

      《刑事诉讼法》中有一条规定道: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但是法律对于哺乳期妇女的特别关怀不是无限的,特别规定不意味着对哺乳期妇女刑罚的形同虚设,对哺乳期妇女监外执行也是有时间限度的。哺乳期期限具体规定从刑事诉讼法中不能直接找出。但是在我国其他法律法规中,不难找到有关于哺乳期的明确规定。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都明确指出,妇女的哺乳期一般为一年。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也明确“凡哺乳(包括人工喂养)一周岁以内婴儿的女职工都应按本规定执行。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也可适当延长哺乳期”,“女职工哺乳婴儿满周岁后,一般不再延长哺乳期。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 ...... 【 浏览全文 】

      什么是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限有多长?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等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会在后面的文章体现。今天我们就来聊聊监外执行期限这个具体问题。按照法律规定,监外执行是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 ...... 【 浏览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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