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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罪辩护词

更新时间2018-12-31 更新5篇文章 被阅读0

销售假药罪属于生产假药属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下文是关于销售假药罪辩护词的相关文章,欢迎阅读。

    生产、销售假药罪无罪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受制造、销售假药罪一案被告人宫××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其辩护人,今天依法出席法庭履行辩护职责,现根据法庭调查查明的事实,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发表以下辩护意见:辩护人注意到,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宫××犯制造、销售假药罪,原在案件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对宫××采取强制措施时,宫××涉嫌的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辩护人还注意到,在昨天的庭审调查当中,包括庭审调查以前,审判长征求宫××对起诉书的意见时,宫××认罪,承认自己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委托代为加工的是药品。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宫××的行为确实是应当受到否定性评价的行为,但是,其行为是否应当受到刑法上的否定性评价,还需要结合宫 ...... 【 浏览全文 】

    生产、销售假药罪案件的辩护要点是什么?一、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辩护要点1:犯罪情节轻微辩护要点2:认罪悔罪,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辩护要点3:具有自首情节辩护要点4:初犯、偶犯辩护要点5: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辩护要点6:被不起诉人犯罪时年满七十五周岁辩护要点7:被不起诉人犯罪时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辩护要点8:被不起诉人销售假药数量少,案发后积极退赃,且与受害人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具有从轻情节二、存疑不起诉辩护要点9:现有证据不能证实被不起诉人在主观上其所销售的药品是假药辩护要点10: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当事人具有销售假药的事实辩护要点11: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不起诉人案发当日有销售假药的行为,亦不能 ...... 【 浏览全文 】

    销售假药罪的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黑龙江XX律师事务所接受上诉人姜某的委托,指派我及李XX律师作为上诉人姜某的二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们经查阅全案卷宗、多次会见上诉人,对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姜某犯有生产假药罪的罪名无异议,但认为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对姜某参与犯罪的事实认定不清,导致量刑过重,现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一、被告人姜某主观恶性不深,参与犯罪的程度较轻,一审法院对上述诸多酌定从轻情节未予认定,量刑违背了罪责性相适应原则被告人姜某从未有过制售假药的故意,是出于打工赚钱的目的,很懵懂的成了犯罪的帮凶,起初对李静制售假药并不知情,正如一审查明的那样,其装一整天药盒仅活得200元的报酬,已略低于正 ...... 【 浏览全文 】

    尊敬的审判长:浙江x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葛某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葛某某涉嫌销售假药罪辩护人,参加今天的庭审。本人接受指派后详细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依法会见了当事人,并结合今天的庭审情况,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予以采纳。根据法庭庭审查明的事实,以及辩护人庭前仔细查阅本案的全部卷宗材料,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事实没有异议。但根据本案的事实情况,辩护人认为葛某某具有如下法定从轻、减轻及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恳请合议庭充分考虑并采纳。相关事实与理由如下:一、被告人葛某某主观上无犯罪故意,主观恶意极小。被告人本人患有糖尿病,且一直服用消渴降血糖平衡胶丸多年,消渴降血糖平衡胶丸对医治被告人 ...... 【 浏览全文 】

    关于何XX涉嫌销售假药罪的辩护词尊敬的合议庭:广东x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何XX家属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其涉嫌销售假药罪的一审辩护人。在本次庭审之前,辩护人详细查阅了本案的卷宗,多次会见了被告人,现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采纳。一、从主观上讲,被告人没法分辨涉案药品“万艾可”是否真假,被告人没有销售假药的直接故意。本案涉及的6盒“万艾可”包装盒完好,且均印有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产品信息,其包装盒上的生产厂家也是辉瑞制药有限公司,被告人因贪图便宜一时大意在没有验证产品批号是否真实的情况下,从上门推销药品的陌生男子手头购买,没法分辨涉案药品的真假,不清楚是 ...... 【 浏览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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