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小组遭集体处罚】1月30日,一则《通报》出现在云南省昭通市落雁乡共和村村委会前的公示板上,这是一则三户村民违规办酒的处理通报。
通报表示,经共和村总支委员会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理:1.对知情不报并且在村民小组会议上发表不当言论的吴家坝支部予以通报批评并上报上级党组织;2.将王再坤、宋道付、李孝银三户村民根据村规民约纳入“黑名单”;3.暂停半坡村村民小组公路硬化的项目申报;4.今后将根据群众“竞争性参与式预算”的原则对带头遵守村规民约较好列入“红名单”的村民小组优先予以申报公路硬化、产业项目等项目。
事后,共和村所在落雁乡对外通报,称“暂停半坡村民小组公路硬化项目申报”的决定不当,责令共和村委会立即按照村民自治相关程序进行纠正。
(编辑:chan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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