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公开信息中尚未披露具体落马的“老虎”名单,但反腐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并通过“天网2025”等专项行动深化国际追逃追赃。以下是相关法律依据及反腐行动的详细说明:
一、2025年反腐行动概述
2025年3月24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工作办公室召开会议,启动“天网2025”行动。该行动旨在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持续加大跨境腐败治理力度。
二、反腐行动中的法律条款
在反腐行动中,主要依据的法律条款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该条例对党员的违纪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并规定了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三、反腐行动中的典型案例与成果
虽然具体落马的“老虎”名单尚未公布,但反腐行动一直保持着高压态势,并取得了显著成果。例如,在“天网行动”开展十年来,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14048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999人,“百名红通人员”已有62人归案,共追回赃款666.2亿元。
四、反腐行动的持续深化
“天网2025”行动的启动,标志着反腐行动将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委将牵头开展职务犯罪境外追赃挽损专项行动,公安部将开展“猎狐”专项行动,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将开展预防、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中央组织部会同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将抓好“裸官”任职岗位管理、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治理等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1.死缓的法律后果
死缓是死刑的一种执行制度,不是独立的刑种。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在二年缓期执行期间,若没有故意犯罪,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若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若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2.受贿罪适用死缓的条件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刑罚根据受贿数额和情节严重程度确定。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受贿犯罪,可能判处死刑,但符合死缓条件的,可以判处死缓。死缓的适用需满足“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条件。
3.两年后未犯罪的处理
若死缓罪犯在二年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根据《刑法》第五十条,二年期满后应减为无期徒刑。这意味着,只要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遵守法律,没有实施故意犯罪行为,就不会被执行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法释〔2016〕23号)第十一条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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