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包含以下几点:
(1)失业人员在职期间参保缴费满一年,也有部分地区针对缴费不满一年或因非个人原因失业的人员提供失业补助金,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2)失业原因非本人意愿,例如辞退、裁员、开除等
(3)失业人员需有求职要求,并办理失业登记。
二、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标准如下:
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标准因地区而异,通常会根据当地的最低工资和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来决定,例如:
(1)辽宁省对于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2)青海省上调了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692元上调至1872元,每月增加180元,增幅10.6%。
(3)北京市缴费满20年及以上,每月失业补助金可领2233元。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补助款能领取几个月需要根据缴费年限来确定,且缴费年限不同每月领取的金额也不同:
1.辽宁省: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补助金;满2年的,可领取6个月;满3年的,可领取9个月,以此类推。
2.天津市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最长可领取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3.山东省:参保不足一年每月领取200元;参保满一年不足五年每月领取400元;参保满5年及以上每月领取600元。
不同地区可能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等因素,制定不同的失业补助金标准。
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