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1日,家住永宁县望远镇望远村三组的王某在浙江温州盗窃900元现金及两部手机,后被温州警方抓获。由于王某接受调查时非常配合警方,并有悔过之意,温州警方决定不予处理,王某随后被监视居住。2005年6月28日,王某突然逃离温州,同年11月被温州警方列入网上逃犯。望远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在王某家多次调查。2008年8月29日,王某突然出现在望远菜市场,民警迅速前去抓捕,有反侦查能力的王某觉得不对劲,立即跳上开往银川的中巴车准备逃跑,不料被抓获。
相关知识推荐
最新咨询推荐
立即提问,免费短信回复
2024年虚假诉讼涉及哪些法律罪名?...
2024年对行贿目标的影响力程度有何法...
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2024年对于教唆未成年人吸毒如何定罪...
结果加重犯是否存在法官自由裁量加重...
2024年行政不作为引发的赔偿责任应如...
海事保全申请错误导致损失应由谁承担...
2024年企业信用评估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广告合作
400-668-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