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父母有义务为未成年子女提供抚养费。离婚双方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抚养费的数额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收入水平、子女的抚养需要、子女的抚养成本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数额。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由双方协商确定。此外,离婚双方还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确定子女的抚养期限,以及抚养费的支付期限。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如果对方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如果是法如果对方还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抚养费】: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