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2020年最新船舶碰撞纠纷构成要件及管辖问题

发布时间:2020-03-16 09:50:31 浏览:0
  船舶航行在海上,由于船舶密度比较大,以及操作失误,导致的船舶碰撞时有发生。那么发生船舶碰撞纠纷时,如果船舶在其他国家海域内发生碰撞应当适用哪国法律?这就涉及船舶碰撞纠纷管辖的问题,关于船舶碰撞纠纷管辖问题的内容,由本期大律师网的小编问您解答。

2020年最新船舶碰撞纠纷构成要件及管辖问题

  船舶碰撞,简称‘‘碰撞”。是指船舶在法定水域内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


  船舶碰撞构成须具备4个要件:

  ①发生在船舶间,船舶与非船舶间的接触即使造成损害亦不能构成船舶碰撞,而且,不同的法律对构成碰撞的船舶还可能作出不同的限制。

  例如,《1910年碰撞公约》规定,相碰船舶中至少有一艘是海船并且相碰撞都不属于军舰或者专用于公务的政府船舶。

  ②船舶间发生接触,是船舶碰撞的物理特征,虽然有的法律,如中国海商法,明确规定间接碰撞和浪损可准用船舶碰撞的法律规范,但它们仍不属于船舶碰撞。

  ③造成损害,即上述接触造成了人身伤亡、船舶和其他财产损坏或灭失的事实。

  ④接触发生在法定水域内。

  按照国际惯例,船舶发生碰撞,如果双方属同一国家,而且发生在这个国家的领水之内,其碰撞事故的管辖权属于该国。

  不同国籍的船舶在公海发生碰撞事故的管辖,通常受害船舶对加害船舶的控诉,向后者所属国法院提出,由加害船舶所属国法院管辖;但在实践中,世界各国对涉外船舶碰撞事故的管辖主张不尽一致。

  假如日本货轮大宇号在我国渤海湾内与另一日本货轮相撞,两船损失都十分严重,后大宇号向我国大连海事法院起诉。大连海事法院在审理这一案件时,应适用哪一国的法律?中国法或日本法或双方商定的法 ?

  我国《海商法》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在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都适用船旗国的法律”有关船舶碰撞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碰撞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规定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十一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海商法与民事诉讼法之间的关系:特殊法与一般法的关系。适用顺序上应先适用特别法。

  以上就是本期大律师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船舶碰撞纠纷管辖问题,希望阅读后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大律师网。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