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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是什么?厦门市公积金提取的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0-09-30 17:02:15 浏览:0
  公司帮忙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提取出来的,那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是什么?厦门市公积金提取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疑惑,希望有所帮助。

厦门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职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七)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八)无房职工租赁本市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用于支付房租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满二年且未重新就业的;

  (十一)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二)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劳办〔1999〕72号)和《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甲类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劳社〔2000〕442号)所列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厦门市公积金提取的流程

  (一)单位核实。职工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相应栏内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财务章。单位拒绝为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核实盖章的,由管理核心责令限期办理;拒不办理的,管理核心可以直接受理职工申请,核实有关材料后,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转入托管户的,职工持规定材料,直接向管理核心提出申请。

  (二)管理核心审核。职工向管理核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经管理核心审核准予提取的,职工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管理核心审核同意并盖章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到受托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四)职工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应持规定的材料到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托银行提出申请;经受托银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受托银行与申请人当场签订委托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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