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能力偿还算不算是老赖?
没能力偿还一般不算老赖。老赖,在法律上通常被称为“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这包括但不限于有能力还款却故意拖延、逃避执行,或者通过虚假诉讼、隐匿财产等手段规避执行。
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的,即除去基本生活所需用的财产之外,其余财产已全部用于清偿债务,且剩余财产只能维持基本生活的情况,这属于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范畴。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采取延期、分期偿还等方式来解决债务问题。这并不意味着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而是基于其实际偿还能力的调整。
[相关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老赖是终身的吗?
老赖身份并非一旦确定便终身不变。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在限制高消费期间,如果能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费令。此外,若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也会及时解除限制高消费令,并可能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其失信信息。
[相关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困扰着您?大律师网汇聚全国各地3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为您量身定制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