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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额如何算?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8-04-03 17:29:17 浏览:0
  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不知道大家在现实生活中有没有遇到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有的话,大家是否知道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额如何算?以及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大家不怎么清楚,接下来就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了解吧。

  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额如何算?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4、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5、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6、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信有了大律师网小编的整理编辑,大家对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额如何算?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这些问题应该更加了解了吧。如果大家对此还有什么疑问,或者其他法律上的问题,可以到大律师网咨询我们的律师哦。



(编辑:沐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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