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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有哪些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18-04-16 11:37:40 浏览:0
  一、试用期内解除: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二、因违纪违章解除: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布及劳动者系严重违纪;三、因刑事犯罪解除:系刑事责任,不包括行政拘留及劳动教养;四、因协商一致解除:支付经济补偿金;五、因患病或负伤解除:须提前30天通知;六、因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先行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分为三种,分别是即时解除、预告解除、裁员解除,各种解除方式,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都有其对应的法律责任,那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其相应应负的法律责任又是什么样的呢?跟着大律师网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及法律责任:

  一、试用期内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

  二、因违纪违章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布及劳动者系严重违纪。

  三、因刑事犯罪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特别提示:系刑事责任,不包括行政拘留及劳动教养。

  四、因协商一致解除: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五、因患病或负伤解除: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特别提示:此中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提前30天通知。

  六、因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特别提示:此中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提前30天通知。且用人单位须先行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七、因情势变更解除: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特别提示:此中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提前30天通知。工作地点重大调整即可适用该规定。

  八、因破产整顿解除: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特别提示:此中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提前30天通知工会和劳动者本人。单位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每一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有其相应应负的法律责任,这是用人单位必须清楚的法律规定。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遇到其他法律上的问题可以到大律师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
(编辑: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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