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合同是否需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劳务外包合同是指企业将其非核心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外包服务公司,由外包服务公司自行组织人员完成相应工作的合同。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无明确条款要求劳务外包合同需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前置审查程序。
但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意味着,虽然无需事前审查,但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劳务外包活动进行监管,以确保其不违反劳动基准、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此外,《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也对外包服务中的劳动者权益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同工同酬等原则。因此,企业在签订和执行劳务外包合同时,应当自觉遵循这些规定,避免因违法操作而引起劳动争议或受到行政部门的处罚。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劳务外包合同中对劳动条件约定是否明确合法?
在劳务外包合同中,对于劳动条件的约定是至关重要的条款,其明确合法与否直接影响到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劳动条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内容。
1. 明确性要求:劳动条件的约定必须清晰明了,不得含糊不清或存在歧义,例如,工作内容应具体说明,工作时间应规定清楚,劳动报酬应详细列明计算方式和支付周期等。
2. 合法性要求:劳动条件的约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最低工资标准、最长工作时间限制、法定的社会保险缴纳义务等,任何低于法定标准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约定都将被视为无效。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2.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因此,在订立劳务外包合同时,各方应确保对劳动条件的约定既明确又合法,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务外包合同虽无需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事先审查,但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确保合同内容及履行过程的合法性,防止引发法律风险。企业和外包服务公司在开展劳务外包业务时,应强化自我合规意识,积极配合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管,共同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