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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10-16 15:51:28 浏览:0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其强制性与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具有同等效力。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申请人必须是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即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的一方。

  2、请求给付的标的物必须仅限于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和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3、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

  4、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即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

  5、支付令必须能够送达债务人。这通常意味着债务人的住址或联系方式明确,且支付令可以通过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债务人,而不适用公告送达等其他方式。

  6、债权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

  7、债权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债权文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二十六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二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支付令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支付令的申请流程可以归纳如下:

  一、准备申请材料:支付令申请书;证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以及证明双方存在明确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复印件。如受委托代为申请,还需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二、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具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通常,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三、法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支付令的申请条件。如果审查通过,法院将受理申请,并通知申请人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四、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通常为15日)履行支付义务或提出书面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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