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偷税漏税需要什么证据?
举报偷税漏税需要提供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被举报人信息:被举报人的姓名或名称(如公司名);被举报人的详细地址或公司住址。
2、税务违法事实证据:比如账册凭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纳税资料、合同协议以及发票、收据等票据。
3、其他相关证据:职工工资单和社保缴纳证明、税务登记证件、违法事实的具体情节等。
证据可以是原件或复印件,但应尽可能提供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举报人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其他方便的形式进行举报,但应尽可能提供详细、准确的证据材料。
〖相关条例〗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偷税漏税应当向什么部门举报?
偷税漏税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可以选择前往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进行举报,或者拨打税务热线12366进行举报。
〖相关条例〗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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