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遗嘱的问题上,相信大部分的中国人都是比较谨慎的。在国外,大家往往会将自己的遗嘱问题委托给一个律师作为执行人帮着自己处理。那么关于遗嘱执行人,大家知道多少?比如,遗嘱执行人是什么意思,遗嘱执行人是怎么产生的?针对上述关于遗嘱执行人的疑问,大律师网小编特整理了以下相关法律内容供大家参考了解!
遗嘱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
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作遗嘱执行人,则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是怎么产生的?
(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委托他人代为指定遗嘱执行人
谁最能胜任遗嘱内容的执行呢?相信这个问题只有遗嘱人自己最明白。因此遗嘱执行人的指定首先尊重遗嘱人的个人意思表示。如遗嘱人一时半会找不到合适的人作为遗嘱执行人的,可以在遗嘱中委托他人代为指定遗嘱执行人。无论如何,以尊重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为第一要务。
无论遗嘱人是直接指定遗嘱执行人,还是委托第三人指定遗嘱执行人,均需要通过遗嘱做出明示。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无需写明“遗嘱执行人”字样,只要依照遗嘱的解释,通过整个遗嘱的内容及立遗嘱当时的情况可以推测到遗嘱执行人的指定情况,则认为指定遗嘱执行人条款生效。至于遗嘱人使用什么名称、文字,无关紧要。
遗嘱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遗嘱人指定数人为遗嘱执行人时,可以指定由数名遗嘱执行人共同执行职务,也可以对数名遗嘱执行人之间进行分工。遗嘱人还可以指定递补的遗嘱执行人。当原遗嘱执行人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指定递补的遗嘱执行人有权接替原遗嘱执行人履行职务。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是否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呢?笔者认为,遗嘱执行人、受遗赠人,从法律上讲是有权作为遗嘱执行人的,尤其是在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家庭人口结构简单,许多家庭仅有一名子女的情况下,指定唯一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是合理的。但是对于家庭情况复杂、留有巨额遗产的遗嘱人而言,指定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中一人或数人为遗嘱执行人的,恐引发道德风险,产生纠纷。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遗嘱人最好是指定无利益冲突的第三方--比如
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既可以避免利益冲突,且律师因为职业特殊性对财产纠纷处理较得心应手,职业道德和法律约束要求较高,有权利也有能力依照遗嘱人的指示处理好遗产。
(2)由继承人大会选定遗嘱执行人。
当遗嘱人的遗嘱既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委托第三人指定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大会有权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大会本来应由遗嘱执行人召集,当没有遗嘱执行人,凡是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均有权召集、参与继承人大会,商量遗产事宜。原则上继承人大会应通过投票选举遗嘱执行人,关于通过投票的比例,笔者认为以三分之二至100%为宜,以便于保护每一名利害关系人的权利。如果继承人大会无法选出遗嘱执行人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代为指定。
(3)由人民法院指定遗嘱执行人
人民法院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条件是:一是遗嘱人没有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指定;二是继承人大会无法指定遗嘱执行人;三是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需要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人民法院方可应利害关系人申请而为之。 利害关系人包括: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遗产债权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等,也就是与遗产的执行有利害关系的人。被人民法院指定为遗嘱执行人,被指定者有权拒绝法院的指定。为了避免时间和程序的浪费,法院指定时,应当听取被指定者的意见。经征询当事人意见,法院可以指定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法院可以建立一个律师库,若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进行摇号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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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