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必须有遗赠人与扶养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可以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遗赠的财产、扶养的条件及要求等内容充分协商,最后达成一致,协议才成立。它既然是双方民事行为,其订立就应该依合同的订立程序,并在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时,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产继承】: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有: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
2、自书遗嘱须是遗嘱人关于其死亡后财产处置的正式意思表示。
3、须由遗嘱人签名。
4、须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遗产继承】: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遗产继承】: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产继承】: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产继承】: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已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法务收集的关于“遗赠扶养协议怎样才有效?”相关的法律知识,在生活中相信大家也有时会运用此类知识。所以我们也应该深入了解这些内容,以便能够解决生活中发生的此类问题。但如果您遇到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到大律师网上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由他们带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