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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管辖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04-27 15:52:11 浏览:0
  租赁纠纷,虽然是以对不动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但依其性质而言,仍然属于债权债务纠纷。虽然,对于不动产纠纷,各国一般都明确为专属管辖。但是,这些专属管辖是针对涉及不动产物权性质,还是包括了与不动产有关的所有纠纷在内,在不同法域,尚有不同的理解。我国目前的做法大致是,只要是与不动产相关的纠纷,一般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租赁合同纠纷管辖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既涉及法定管辖,也涉及协议管辖的问题,为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 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民事诉讼法》第25条则就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

    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协议管辖无效或者未就协议管辖作出约定,则应当按照法定管辖的规定确定具体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在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时,可以分为两步: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有法定管辖权。

    按照法定管辖确定时,被告住所地法院一定有管辖权,而不论合同是否履行。

    (2)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的管辖权问题。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可以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第一、看双方当事人是否约定履行地,该履行地也可以包括交货地。


    第二、看约定履行地与双方当事人住所地的关系。如果约定的履行地在其中一方的住所地,那么,无论合同是否实际履行,也无论该方当事人为原告还是被告,该约定履行地人民法院一定有法定管辖权。如果约定的履行地是双方当事人住所地以外的第三个地点,那么,这个履行地法院有无管辖权,取决于合同的履行情况。合同实际履行了,则该法院有管辖权;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则该法院没有管辖权。

    第三、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但是加工承揽类合同以约定履行地为标准确定管辖,也就是说,约定履行地优先于实际履行地。

    由于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既包括法定管辖,又包括协议管辖,因此,准确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合同纠纷案件中的有效协议管辖优先于法定管辖适用。在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时,应当先看合同中有无协议管辖的约定,如果有,再判断该协议管辖约定是否有效。


    协议管辖有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案件;

    (2)只适用于一审管辖;

    3)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协议一律无效;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

    (4)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即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之中进行选择,而且必须作出确定、单一的选择;

    (5)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根据上述条件,如果协议管辖的约定有效,即按协议约定确定管辖;如果协议无效,则按法定管辖确定。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租赁合同纠纷管辖的确定标准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给有需要的人带去帮助,如果您对相关内容还存在疑问,欢迎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

   
(编辑: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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