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讯 >> 头条新闻 >> 新闻详情

开饭店容留女子卖淫近500次 一男子获刑7年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1-08-01 浏览:
导读:开饭店容留女子卖淫近500次 一男子获刑7年

  开着饭店不想着好好经营,却动起了歪心思,容留两名卖淫女子在自家店内“接客”,7月6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容留卖淫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铜山男子黄某以经营饭店为生,但是饭店生意一般,黄某一直想找个来钱快的办法,正点子没有,却动起了歪点子,早在2006年他就因为容留女子卖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事后,黄某消停了好久,开始凭自身本事挣钱养家。孰料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今年2月份,黄某又重操就业,为谋取非法利益,在自家饭店内容留女青年王某、施某卖淫,累计卖淫竟达490余次。


  铜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容留他人卖淫,情节严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风气,造成恶劣影响,其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