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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超载货车导致四人死亡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1-08-05 浏览:
导读:醉驾超载货车导致四人死亡

    35岁的司机陈某今天(21日)在朝阳法院受审,他被控驾驶超载货车与一辆醉酒驾驶的小轿车相撞,致轿车内4人全部死亡。


  公诉机关指控称,陈某于今年1月10日20时许,超载驾驶“福田”牌重型自卸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朝阳区来广营北路一路口处,适有司机李某(化名)醉酒后驾驶小轿车,内乘3人由东向西驶来,两车相撞后,陈某货车向右侧翻过程中,车辆及所载泥土压在李某所驾车辆上,后撞到路口西北侧一商铺墙上。事故造成小轿车内4人全部死亡,两车、商铺房屋及屋内部分物品损坏。


  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陈某与李某二人分别承担此次事故同等责任。公诉机关认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4人死亡后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陈某表示认罪,他说话声音不大,神情局促。法庭适用了简化程序审理此案。


  陈某说自己驾驶的货车载重量应为12.7吨,却装载了30吨渣土上路。“我看到小轿车时,大概有40米距离,我马上减速并左打轮避让,结果货车翻了。”陈某承认,翻车与超载有关。


  撞车的路口离陈某的暂住地只有百米之遥。撞车后,陈某在路边找到了一名老乡,让对方帮忙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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