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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来源:专题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5-06-19 浏览:
导读:2015年北京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自2011年9月1日新个税政策出台后,北京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也就是俗话说的免征点调整为3500元。工资在3500元以下的职工均不需缴纳工资个税。

全国人大常委会30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税税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暂时未作调整,还是按照2014年扣税标准。

一、2014年北京市工资扣税标准

2014年北京的工资扣除标准依然是3500元/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二、2014年北京工资交税计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三、2014年北京工资纳税税率表

2014年实行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免征额3500元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具体表格如下:七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超额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的数额划分为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部分的数额分别规定相应税率,分别计算税额,各级税额之和为应纳税额。超额累进税率的“超’’字,是指征税对象数额超过某一等级时,仅就超过部分,按高一级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超额累进税率指将应税所得额按照税法规定分解为若干段,每一段按其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出该段应交的税额,然后再将计算出来的各段税额相加,即为应税所得额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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