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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解释

来源:专题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6-02-24 浏览:
导读:新婚姻法解释

“新婚姻法”,是国家颁布的一部司法解释。新婚姻法催生新择偶观“潜力股”成女人新宠。

针 对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8月12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知名网络交友网站世纪佳缘发布的 《2010-2011年中国男女婚恋观调查报告粉皮书》,其理性剖析婚姻的种种新观念引发市民热议。不少市民认为,时下流行的“裸婚”、“全职太太”已经 不再靠谱,女人挑对象的首要因素也不再是钱和房子,“潜力股”将成女人择偶新宠。

根据该调查,对于“裸婚”,男性可接受的比例高达75%,而女性比例则只有35%。这个调查结果说明,女性在婚恋选择中常以弱者自居,觉得男方购房理所应当。这次新的婚姻法出来后,第一印象便是,女人通过婚姻和一纸法律文书搞定房子,变得越来越不靠谱了。

“首先不可能通过结婚获得男人房产的所有权;其次婚后没付首付即使共同还款也得不到房子的所有权。女人要有自己的房子,要么自己买,要么让丈夫变更房产所有权或写上共同名字。”世纪佳缘CEO、情感专家龚海燕认为,其实这也是对女人的一次集体警醒:女人是时候该真正的自主和独立了。

市民王小姐今年10月即将迈入婚姻殿堂,新房是男友家一次性付款购买的,对于今后即使离婚也不可能分到房产权,她一点也不在意:“我自己有不错的工作,不盯着那份钱。再说,结婚又不是为了分房!悉心经营家庭关系、和和美美过好今后的小日子才是重点。”

该调查还显示,大部分网友在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后,择偶观念也开始产生动摇:婚前用父母钱购房的男人,优势无存;没房的男人,未来能买房的,婚姻需求将得到极大解放,他们再次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接受女人的选择。

“这很考验女人的眼光,潜力股将成为择偶市场里的佼佼者。”龚海燕认为。

年过三十后,市内一家网络公司的白领苏苏依旧坚持自己的“择偶标准”:受过良好教育,有一份有前途的工作,有责任感。“父母择婿往往首要考察男方家庭是否有钱有房,现在看来,这观点真的过时了。”苏苏坦言,为此,她拒绝了很多次父母安排的“最佳女婿”的相亲会,依旧寻寻觅觅和自己心灵契合的“他”,和“他”一起奋斗、一同开辟的新生活成为她对今后幸福的描画。

该调查认为,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中房子“谁买就归谁”似乎有些过于简单,假定感情破裂,那么婚姻内女方原来抱着“没有人了,还能落下点财产”的想法将会破灭,这只会让婚姻中的女人出于安全感,更多与男人争抢社会地位和资源,所以全职太太会变少。面对家庭、职场的双重压力,女人结婚的动力也会减弱,晚婚、不婚者也可能增多。

“我以前总梦想着,结婚后可以成为全职太太。”河西某高校大三学生小莉坦言,去年暑期,她曾参加过一些社会招聘,工作的辛苦和赚钱的艰难都让她对于迈入社会心有余悸。但看到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后,她曾经的目标开始动摇;“与其面对一份没有保障的未来,还不如现在自己辛苦点,命运毕竟掌握在自己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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