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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农2万多斤西瓜被砍烂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多少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8-07-03 浏览:
导读: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情况有很多,比如喝醉酒在街头闹事而将别人财物而打砸了,最终的损失在200元以上,但在千元以下。那么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200元以上应处以什么样处罚?

  对于瓜农来说,这个时节正是西瓜成熟收成的好时候,而近日河南64岁瓜农两万多斤西瓜被砍烂引起高度关注,由于被毁的西瓜数量太多,已构成了刑事案件,目前已经立案调查。有媒体采访到当事人王彦明,此时的王彦明已是伤心欲绝,他表示以后“再不种瓜”了,以免再为此糟心。到底是谁干的呢?

  据瓜农王彦明介绍,他们一家六口人,全指望着这两亩瓜地能卖些钱维持生活。为了种好这些瓜,他和家人从今年1月底就开始育苗,一天到晚在地里忙活。近期,因西瓜到了快成熟的季节,他白天夜里都住在瓜地里,没想到偶尔离开了一次,地里的西瓜就被人全部砍烂了。

  6月29日晚上11点多,他想到当天下午家人摘的辣椒需要第二天一早拉到早市上卖掉,就回家收拾装车。忙到次日凌晨3点,他骑着三轮车到集市上卖辣椒。早上8点卖完辣椒回到瓜地时,才发现所有的瓜都被砍了,刀口长的有三四十厘米,短的有五六厘米,有的西瓜上还被砍了好几刀,太气人了。

  2万斤西瓜被砍烂

  据王彦明的侄子王晓朋介绍,家里人听说他二伯(王彦明)家种的2亩西瓜都被人砍了,都很气愤,纷纷赶到地里查看。当时二伯哭得死去活来,家里人担心他气出毛病,赶紧上前劝慰,并把老人从地里拉回家,以免他看到被砍烂的西瓜后伤心。王彦明一家报警。

  据了解,王彦明家种的是一种叫“美甜”的品种西瓜,再过10天左右就该成熟上市了。由于今年气候适宜,加上他和家人的细心照料,两亩瓜地的亩产都超过了万斤。按照目前当地市场的价格,2万多斤西瓜至少可以卖2万元。

  “如果瓜被人偷走吃了,咱也不会这么心疼,至少不会浪费。”王彦明希望警方能尽快抓住凶手,给他和家人讨个公道,否则,他以后再也不会种瓜了。

什么是故意破坏财物罪立案标准

老农2万多斤西瓜被砍烂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典型的毁坏、破坏型侵财犯罪,在司法实践中易发多见,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罪,关键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非法性、毁坏的数额是否达到较大以上或者是否有其他严重情节,该罪的前提条件必须是所损毁的财物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方可追诉。

  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编辑:天下无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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