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夫妻双方常因其中一方出轨而导致离婚,婚内出轨的行为对另一方是极不公平的。很多当事人会认为婚内出轨一定与法律上的婚姻过错是挂等的,但是在这里我想给大家说的是,出轨只是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的一个用语,它并不是一个法律的概念,在婚姻法上婚姻过错才是具有损害赔偿性的一个条件,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婚姻的过错方,包括: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有家庭暴力的;
(四)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所以,要想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和出轨,必须要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前两项规定,也就是要有重婚或者在婚外与婚外异性同居的行为。
1、电子信息
如果夫妻有一方出轨的话,对方的手机中的与第三者的短信内容、邮件、微信、QQ聊天记录等电子信息,可以作为证明对方出轨的证据。但是,由于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此类证据如果被法院采信。
2、录音
如果夫妻一方有出轨的话,则可以在双方交谈的时候将语音录制下来作为婚内出轨的证据。
3、保证书或悔过书
如果夫妻一方出轨被另一方抓到,并且写下忏悔书或保证书,这类保证书或悔过书是会被法院采信的,可以作为其婚内出轨的证据。
4、录像
录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公共场合的录像: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偷拍的录像: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即使夫妻一方婚内出轨导致离婚,法院判决时夫妻共同财产仍是平均分割,只有犯了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要注意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一方有外遇的,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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