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讯 >> 头条新闻 >> 新闻详情

交通肇事逃逸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4-01-30 浏览:
导读: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应当赔偿受害人相应的民事赔偿费用,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交通肇事逃逸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弃车逃逸的处罚有:

  民事责任: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应当赔偿受害人相应的民事赔偿费用。

  行政责任: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是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刑事责任:如有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哪几种?

  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一、全部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而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无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