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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网络平台对消费者权益保障责任?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4-03-07 浏览:
导读:网络平台作为电子商务的重要载体,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责任是法律关注的重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网络平台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确保交易安全、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并对平台上商家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以防止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

网络平台对消费者权益保障责任?

首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的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应及时处理,若因平台未尽到上述义务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电子商务法》第38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再者,网络平台还必须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四十四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8年实施)第三十八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7年实施)第四十二条等条款

跨境网购纠纷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跨境网购纠纷的管辖权确定,主要涉及国际私法中的管辖权规则以及相关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涉外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或者标的物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跨境网购中,消费者和电商企业的“住所地”可能位于不同国家,而“合同履行地”通常被视为消费者收货地址所在国。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了电子商务活动应遵循的原则,包括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对于跨境网购产生的消费纠纷,我国法院有权根据与消费者的实际联系(如收货地址在国内)等因素,确定其对案件的管辖权。

另外,考虑到网络交易的特殊性,诸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电子合同公约》等国际条约也可能成为确定管辖权的重要依据。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该约定在不违反我国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公共秩序的前提下,通常会被尊重和执行。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十八条:“电子商务当事人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电子方式订立合同。但是,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了合同订立地和法律适用问题,间接影响到管辖权的确定。

网络平台在法律层面上肩负着对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保障责任。无论是从交易安全保障、商家行为监管,还是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均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自身的义务,为构建和谐健康的网络消费环境贡献力量。同时,消费者在遭遇权益受损时,也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网络平台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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