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讯 >> 图片新闻 >> 新闻详情

民间借贷合同法定的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4-04-11 浏览:
导读:民间借贷合同可能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形,例如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借贷行为、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存在明显的财务状况差异等。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民间借贷合同法定的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民间借贷合同可能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形,如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借贷行为、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存在明显的财务状况差异等。此外,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未能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还款等情形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借款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民间借贷合同法定的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法律依据?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借贷行为、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存在明显的财务状况差异、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未能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还款等情形。此外,借款人未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借款信息、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等情形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借款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