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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不还怎么办?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4-04-16 浏览:
导读:民间借贷不偿还的处理方式是,当事人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及时偿还。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民间借贷不还怎么办?

  民间借贷不偿还的处理方式是,当事人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及时偿还;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或者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民间借贷不还怎么办?

  民间借贷对方不还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不还。处理方法如下:

  1.向借款人发送还款提醒,要求还款;

  2.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还款,但借款人有权对还款义务进行抗辩;

  3.收集诉讼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的相关证据。如有相关证据,借款人丧失不还款抗辩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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