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的强制执行后还是没有办法履行的话,那么是可以先中止执行的,等待被执行人有可以被执行的财产了之后就可以继续执行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欠钱不还强制执行的话是会被记入失信人员名单的,而且法院会直接把你能使用的财产拿来支付欠款,如果不够的话则会中止执行等到你有钱支付了之后再继续执行,而且失信人员名单不会去除,会一直留到你还完债务之后才会去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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