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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怎么罚?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4-09-18 浏览:
导读:近日,一知名网红及其公司名下直播间带货一品牌月饼。该品牌名中有携带特定地区,但是经过查询,在该地区并未有此品牌公司门店,产地基本都是在其他地区。后直播间进行停止销售下架处理,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那么虚假宣传会受到什么处罚呢?大律师网为您具体介绍。

虚假宣传怎么罚?

  对商业信誉或者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制作方式、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经营状况、售后服务等作虚假宣传或者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根据虚假宣传的内容项数、经营额、持续时间以及是否利用广告等因素,罚款数额会相应增加。

  对于再次实施虚假宣传、雇佣或伙同他人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等情形,还会在基础罚款上进行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六十一条 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三)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四)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虚假宣传怎么罚?

虚假宣传是否可以退一赔三?

  商家进行虚假宣传的,消费者因商家宣传购买商品的,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三的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退回购买商品的价款,并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如果赔偿方面金额不足500元的,以500元为准。

消费者怎么保障自己权益?

  明确消费者权益,在遇到涉及自身权益的侵权行为时,应当对侵权的行为有明确的认知。

  通过合法手段对侵权行为进行相关的记录,更好的确保在后续维权的时候能够有足够证据。

  在进行购买消费的时候需要有一定的认知,不贪小便宜,避免后续的产品问题。

  购物前优先选择评价较好的商家,在出现问题时也能够更好的进行服务反馈。

  遇到权益受损时优先进行沟通协商,未果可以通过12315、12345等热线或者相关部门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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