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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公司拖欠工资的费用谁承担?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4-10-26 浏览:
导读:起诉公司拖欠工资的费用,通常由败诉方即公司承担。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法院的判决来确定。劳动者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应该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流程,以确保自己的诉求能够得到合理的解决。接下来大律师网法务在本文将为您介绍“起诉公司拖欠工资的费用谁承担?”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起诉公司拖欠工资的费用谁承担?

  起诉公司拖欠工资的费用,一般来说,由败诉方承担,但胜诉方也可以自愿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起诉公司拖欠工资的费用谁承担?

公司拖欠工资可以直接离职走人吗?

  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直接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有权直接离职,无需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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