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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的方式有几种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5-04-28 浏览:
导读:从老旧小区改造到商品房交付,从市政道路建设到农村危房修缮,工程结算争议可能直接导致工期延误、质量缩水甚至群体性纠纷。尤其在民生工程中,法律问题往往因涉及多方主体而更显复杂。

工程结算的方式有几种

  工程结算的方式有多种,包括按月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分段结算以及目标结算等。这些方式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和合同要求。

  1.按月结算:这种方式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对于跨年度竣工的工程,还需要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适用于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情况。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对于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可以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工程结算的方式有几种

工程结算款支付时间相关法规

  1. 工程款支付的基本原则

  合同约定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这意味着,工程款的支付应当遵循合同中的约定,包括支付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及时拨付原则: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这要求发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工程款,确保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2. 工程款支付的法律保障

  催告与优先受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如果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如果发包人逾期不支付,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并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这一规定为承包单位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其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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