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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维修费每年都要交吗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5-08-26 浏览:
导读:小区维修费的缴纳与承担,核心在于区分保修期、明确合同约定及遵循法定程序。业主应依法缴纳维修基金,物业需依约履行维修义务,双方共同维护小区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要是您在这方面有疑问的话,下面就跟大律师网法务来一起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小区维修费每年都要交吗

  小区维修费无需每年缴纳,维修基金为一次性筹集资金。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由业主在购房时按比例一次性缴纳,存入专户管理,后续无需重复缴纳,除非原基金余额不足且经法定程序再次筹集。

  司法解释层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未规定维修费需每年缴纳,仅强调维修基金的使用需经业主共同决定)。

  因此,维修费非年度常规费用,其筹集与使用遵循“一次性缴纳+应急补充”原则。

小区维修费每年都要交吗

小区维修费用谁承担

  费用承担主体依保修期、合同约定及紧急情况分层确定。

  保修期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开发商承担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责任,业主无需支付费用。

  保修期外的日常小修,由物业公司承担。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行业惯例,单次价值或费用在1000元(含)以内的部件材料维修属小修范畴,由物业服务企业负担。

  保修期外的中修、大修及更新改造,由业主共同承担,通过维修基金支付。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明确,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使用;若合同约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物业公司负责申请并支付。

  紧急情况的,如外墙脱落、电梯故障危及安全,物业公司可先行垫付维修费用,后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业主或专项维修资金申请报销。

  特殊情形时,若物业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维修合同但业主大会未同意支付,物业公司可先行支付后追偿,或由法院判决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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