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特定顺序继承,其中第二顺序继承人涵盖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里的兄弟姐妹所指范围较广,既包括同父母所生的兄弟姐妹,也涵盖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同时,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同样在列。
在实际遗产继承场景中,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确定与权益实现常受多种因素影响。
若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遗产将按其意愿分配,可能导致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法继承。
只有在法定继承情形下,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权利才会凸显。
若没有第二顺序继承人,需先看是否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若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们一般均等分配遗产。
若既无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无第二顺序继承人,且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对遗产作出安排,那么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这里要注意,先确定有无遗嘱等情况,再按法定继承规则处理,以保障遗产分配符合法律规定和被继承人意愿。
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