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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贩毒罪如何认定?贩毒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0-10-23 16:07:36 浏览:0
  贩毒罪是贩卖毒品罪的简称,相信大家都清楚在我国,对于这样的行为是会给予严厉的处罚。那么今天大律师网小编要给大家介绍贩毒罪如何认定?贩毒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希望有所帮助。

贩毒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行为人故意以非毒品冒充毒品或者明知是假毒品而贩卖营利的,应认定为诈骗罪,而非贩卖毒品罪,但行为人不明知是毒品而贩卖,事实上具有贩卖毒品的可能性的,应认定为贩卖毒品(未遂)。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微量毒品的,应认定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宜认定为贩卖毒品罪。

  (二)本罪的既遂与未遂

  贩卖毒品的既遂与未遂。贩卖以毒品实际上转移给买方为既遂。转移毒品后行为人是否已经获取了利益,则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毒品实际上没有转移时,即使已经达成转移的协议,或者行为人已经获得了利益,也不能认为是既遂。

贩毒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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