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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8-05-31 18:23:27 浏览:0
  非融资性担保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但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实际在为法人及自然人提供业务的机构。可能很多人不知道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对此问题作出了相关的详细解答,欢迎阅读下文了解。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1、诉讼保全担保。

  2、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

  3、和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相关的中介服务。

  4、原材料赊购担保、设备分期付款担保、财产保全担保、租赁合同担保及其他合同担保。

  根据《全国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规定,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范围只能从事以上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

  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担保业务区域:

  1、一级担保是可跨省区从事的担保业务。但前提必须满足实收货币资金两亿元以上;

  2、二级担保是只能在省内从事担保业务;

  3、三、四级担保只能在本地(市、州)从事担保业务,外省是不可以的。

  4、持有《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临时等级证书》的担保机构只能在地级(市、州、区)内从事担保业务。并且担保机构必须在核定的担保经营范围内从事担保活动,不得超出担保范围,另外,担保机构应每季度向其行业指导部门上报财务报表等要求材料,同时备案于同级监管部门及上级指导部门。

延伸阅读: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准入条件是什么?

  1、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实收货币资金应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从事融资性担保的担保机构实收货币资金应达到一亿元人民币以上;跨省从事担保业务应达到实收货币资金2亿元人民币以上。

  2、发起人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专职技术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必要的行业政策、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从事相关行业三年以上工作经验;(2)主要业务人员熟悉业务规则及业务操作程序,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三分之二人员有二年以上行业相关业务等工作经历。

  4、政府监管部门及行业指导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5、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人员制度。

  6、获得从业人员资格五人以上。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的小编整理的有关“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的全部内容,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范围只能从事以上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如需解决更多法律相关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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