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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伙收益纠纷答辩状

发布时间:2018-05-08 14:44:09 浏览:0
  工程合伙是分担资金风险的一种好办法,然而如果没有约定好各种事项或者其中一方在中途发生违约行为就会产生纠纷。而因为收益分配产生的纠纷就更加数不胜数了!下面,大律师网小编将为您举例一则“工程合伙收益纠纷答辩状”范文可供参阅,如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前来咨询详情!

工程合伙收益纠纷答辩状

  张**诉平顶山**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审理过程中张**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将**追加为被告,并被贵院准许,**答辩以下:

  一、**为转账协议中乙方,在本案中应当列为原告,法院追加**为被告没有事实依据。

  张**与**为同学关系,本案诉讼之前二人合伙做生意,经常借用其它公司的名义为生意对象开具增值税发票,2012年张**和**与****股份物资供应总公司达成一笔生意,并作为乙方与**公司(甲方)签订代开增值税发票的转账协议,协议载明甲方即**公司负责保证在乙方货款到账叁日之内转至乙方指定卡上。为确保该笔款项用于偿还王**的欠款,经**公司要求,三方商定由**作为担保人在转账协议书上签字,张**在乙方落款处签字。

  基于以上事实,**显然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主体,更不是张**所主张的连带偿还债务的担保人。**在该转账协义中的地位为乙方,如硬要扯到本案中的话其诉讼地位应当为原告,而非被告。

  二、张**与**之间为合伙关系,二人共同与**公司签订的转账协议已经履行完毕,法院追加**为被告没有法律依据。

  **向法院提交一份印证双方合伙关系的证据,是二人合伙经营期间共同向**借款300000元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之间没有合伙生意,不可能共同向第三人借如此高额的借款。本案关健证据转账协议也是一例,张**与**合伙生意期间,共同向王**借款130000元,王**多次找到张**和**要求还钱,并请求本案被告**公司中间说和,因此,代开发票的转账协议中才出现了“乙方**、**”、“此笔款项用于归还王**欠款。归还壹拾叁万元整”、“担保人:**”等从字面无法解释清楚的约定条款,这也正好印证**所说的二人为合伙关系的主张,

  本案转账协议生效后,**公司收到货款并如约进行转账,发现转账协议中写明的银行卡号并非王**本人名字,而是另外一个女人的卡号,**公司随联系**求问原由,经向辉了解,该卡号为张**妻子的账号,为防止该资金误入第三人账号内,无法履行向王**的还款义务,**与张**沟通后,向***公司提出变更转账申请,请求现金支付给乙方担保人**,**公司同意并已经支付完毕,以**所写收到条为证。

  张**持一个已经履行完毕的协议书起诉,并将其生意合伙人**追加为被告纯属滥诉,是在浪费国家宝贵的司法资源,请求法院驳回张**的诉讼请求。

  三、张**与**合伙生意期间账目不清,双方存在矛盾,张**尚欠**240000余元的货款,**当庭提出反诉,请求法院准许,否则**将保留诉权,另行提起诉讼。

  据**称,二人合伙期间曾与平煤**供货,其中240000货款到账后应分给**,该款打入***公司代开发票,后货款到账后张**一直没有向**提起此事,更没有将货款支付给**。目前该纠纷仍未解决,**保留诉权。

  以上答辩意见,请求合议庭合议时给予参考。谢谢。

  答辩人:**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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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陈心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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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伙收益纠纷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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