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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答辩状怎么写?

发布时间:2018-04-24 11:46:22 浏览:0
  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首部应写明标题、答辩人的基本情况、答辩事,被告人是公民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被告人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法人)的列写答辩人及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尾部和附项写明呈送的机关、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答辩状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以下便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答辩状范例:

  答 辩 状

  答辩人:xxx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住所地:xxxxxxxxxxxx

  委托人:xxxxxx律师事务所   xxx律师,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答辩人:xxx,女,生于xxxx年xx月xx日,x族,农民,住xx省xxx市xxx县xxx镇xxx村。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

  现答辩人xxx就被答辩人xxx提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一案,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由于答辩人对被答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是答辩人与本案被告xxx之间存在的交强险合同关系,因此答辩人只在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交强险条款”)的责任限额及保险责任范围内,依保险条款进行赔付。

  根据交强险条款第8条,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xxx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xxx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xxx元。

  其中,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均应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

  二、被答辩人诉请赔偿的部分项目和金额欠缺充分理由,需重新予以认定,具体如下所述:

  1、残疾赔偿金。据答辩人调查,被答辩人家住xx省xxx市xxx县xxx镇xxx村,农村户口,家庭生活以务农为主。而且被答辩人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故原告的残疾赔偿金数额应按其住所地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因此,被答辩人的残疾赔偿金不应按城镇户籍标准计算,而应按农村户籍标准计算。2013年陕西省农村居民人均收入xxx元,故十级伤残为xxxx元×10% =xxx元

  2、护理费。答辩人同意按照护理xx天赔偿护理费,但本案中被答辩人未提出证据证明其支出的护理费金额,在此情况下答辩人仅同意酌情按xx元/天的标准计算护理费,护理费总额即为xx元/天×xx天=xxxx元。

  3、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个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由于被答辩人系农民,没有固定工资,被答辩人也未提出证据证明其最近三年的收入证明。故,根据2012年陕西省行业年平均工资农、林、牧、渔业xxxxx元。误工费为xxxxx/365×xx=xxxx元。

  4、营养费。被答辩人未举证证明其营养费的支出,也无医院出具的医嘱证明其需要加强营养,故对该项诉讼请求答辩人不同意赔偿。

  8、伤残鉴定费。根据交强险条款第8条,鉴定费不在交强险赔偿的范围内,而答辩人的全部赔偿义务都是建立在交强险之上的,因此对伤残鉴定费答辩人不同意进行赔偿。该费用应认为是被答辩人的诉讼成本,由其自行负担。

  综上述,答辩人xxx在保险赔偿范围内依据法律规定予以赔偿,但对明显不合理的部分则不予赔偿。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法定代表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答辩状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有利于保护被告(人)的正当合法权益;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判明是非,做出正确的判决,因此应该对答辩权给予足够重视,积极以答辩状的形式提出答辩。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遇到其他法律上的问题可以到大律师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
(编辑: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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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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