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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

发布时间:2020-04-30 16:09:23 浏览:0
  法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那么,2020年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是怎样的?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2020年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

  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条违反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调查:

  (一)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00元以上的;

  (三)在矿山安全生产事故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情形。

  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处理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组织、指挥、经营生产经营的负责人、经营者、实际控制人、投资者等,以及直接从事生产的经营者。

  第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刑事主体包括负责生产经营组织,指挥或管理的人员,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和其他人员。

  第五条明知存在事故隐患和继续工作风险,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反本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刑法:

  (一)利用组织、指挥、管理的权限,强迫他人违反规定工作的;

  (二)强迫他人以胁迫、胁迫、胁迫等手段违反法规的;

  (三)故意隐瞒事故隐患,组织他人非法经营;

  (四)强令他人违反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

  第六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二、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造成安全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三)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其他情形。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安全事故的,视为“发生严重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有关负责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二、第一百三十六条和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并因执行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二、第一百三十六条之二、第一百三十九条而发生安全事故,责任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三人以上死亡或者十几人重伤,以及事故的主要责任;

  (二)造成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三)其他情形。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有关负责人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十二条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三条至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犯罪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严惩:

  (一)未取得安全许可证或者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被临时扣留、吊销或者撤销;

  (二)关闭或者销毁必要的安全监测、报警设备;

  (三)有关部门或者个人发现并提出事故隐患后不采取措施的;

  (四)一年内因生产安全,犯罪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五)以欺骗、贿赂等手段逃避、阻碍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

  (六)安全事故发生后,为逃避责任而转移财产的;

  (七)其他加重处罚的案件。

  前款第五款规定的行为实施,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的犯罪的,依照多项犯罪合并处罚的规定处罚。

  第十三条有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或者参加事故抢救,或者积极配合调查,积极赔偿损失的,可以从轻处罚。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有何区别?

  1、主体上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危险物品肇事罪是一般主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客观表现为违反有关生产、作业的规章制度,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而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运用危险物品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违反的规章制度不同。前者违反的是一般生产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后者违反的是有关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

  4、发生的场合不同。前者发生在一般生产作业过程中;后者则发生在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据此,凡是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都应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定罪处罚。

  以上便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有关“2020年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的法律常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欢迎致电咨询大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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