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务派遣合同注意要点:
其一,明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义务,防止不签、迟签劳动合同;
其二,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法定义务并承担法律责任,防止不缴、漏缴社保;
其三,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不得直接扣除员工工资;
其四,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应明确规定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劳务派遣合同,是指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其关系到实际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工伤、劳动员工三者,其中权益保护最被动、最容易出现权益受损、劳动纠纷的根源人物便是劳动员工,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责权问题上,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时候势必划清和重视,接下来一起来看看签劳务派遣合同需要注意的要点有哪些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言而喻,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劳务派遣中的合同签订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一份完备的派遣合同会大大降低企业在派遣过程中的
法律风险,实际用工单位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最关键的是注意派遣合同是否“责权明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
其二,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缴、漏缴社保;
其三,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
其四,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合同保护当事人双方正当权利,“口说无凭,立字为证”,如果有一方违反约定而不满足另一方的要求,合同就是另一方讨回公道的证据。所以,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一定要注意“责权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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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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