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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一方不到法庭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4-01 11:59:03 浏览:0
  一般原告不到场的可视为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不到场的,而且经过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过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以下是大律师网法务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大律师网法务给出的具体意见。

诉讼离婚一方不到法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可采取以下方式来解决:一般原告不到场的可视为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不到场的,而且经过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过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到法庭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后一方不愿意离怎么办?

  民法典规定了,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另一方则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以上所述是关于诉讼离婚一方不到法庭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关注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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