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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罪的情节较轻怎么处置?嫖娼政审不能过都有哪些依据?

发布时间:2021-03-11 14:55:54 浏览:0
  嫖娼罪按照情节的轻重进行处罚,那么嫖娼罪的情节较轻怎么处置?嫖娼政审不能过都有哪些依据呢?大律师网小编来给大家详细解答,希望有所帮助。

嫖娼罪的情节较轻怎么处置

  (一)、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

  (二)、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卖淫、嫖娼的,报劳动教养。

  (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卖淫行为未遂的;

  2、不以营利为目的;

  3、其他情节较轻的。

  (四)、因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执行完毕后三年内,或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一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报劳动教养。

  (五)、卖淫嫖娼案情复杂,按上述卖淫嫖娼处罚标准进行裁量仍有过重或过轻之嫌的,提交局领导召集有关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对于如何理解“情节较轻”,虽然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个案具体情况予以判断,但并非毫无尺度。实务共识是可参照的标准。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公安部编写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均对如何认定卖淫嫖娼情节轻重提出实务上的共识,其中初次嫖娼或因一时冲动而嫖娼被认为属于情节较轻。

  综上所述,嫖娼罪的情节较轻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嫖娼行为是一种十分有为伦理道德的行为。如发现身边有卖淫嫖娼窝点一定要及时举报。

嫖娼政审不能过都有哪些依据

  指政治审查。政审工作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进行。

  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可以派党员前去调查,也可以发函请有关单位的党组织协助调查。有些政审工作,由于情况特殊,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负责进行。政审的内容和范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应有不同的要求。当前发展党员进行政审的主要内容应是:入党人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等。

  一旦当事人有过被刑事处罚的记录。那么是不能报考公务员以及人民警察的。在自己被拘留期间,自己的子女也是不能报考人民警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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