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2024年“交通设施”在刑法中如何界定和列举?

发布时间:2024-04-09 17:42:44 浏览:0
  刑法中,"交通设施"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主要涉及到与交通运输相关的设施和设备,如道路、桥梁、隧道、港口、车站、航道、机场等。这些设施的破坏或扰乱其正常运行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

“交通设施”在刑法中如何界定和列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交通设施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如故意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或者制造交通事故,可能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罪”。此外,非法占用、破坏交通设施,影响其正常使用,也可能涉及《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故意毁坏财物罪”。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上述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何种程度的损坏会被认定为破坏交通设施?

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通常被视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因为它可能直接威胁到公共安全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交通设施的判定程度主要依据其对交通设施功能的影响、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可能引发的公共安全风险。

1. 影响设施功能:如果行为导致交通设施无法正常运行或严重影响其功能,例如,破坏了公路、桥梁、铁路、航道、信号灯等,使得交通无法正常进行,这可以被认定为破坏交通设施。

2. 经济损失:破坏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标准。如果修复损坏设施的成本高,或者设施的损坏导致了大量的运营损失,这也可能构成破坏交通设施。

3. 公共安全风险:如果破坏行为可能导致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公共安全事故,即使设施本身的功能未完全丧失,也可能被视为破坏交通设施。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7条和第119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交通安全后果的。破坏交通设施的判定不仅要看具体的行为,还要看其可能产生的后果,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对哪些关键交通设施的破坏将构成犯罪行为?

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被视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因为这直接威胁到公共安全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种行为不仅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也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如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等。根据刑法,此类行为可能被认定为破坏交通工具、破坏交通设施罪或者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罪。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其他交通设施,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这些条款中,“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或“足以使...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标准通常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包括但不限于设施的损坏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任何对交通设施的恶意破坏,无论直接影响还是潜在威胁,都可能触犯上述刑法规定,构成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交通设施"在刑法中的定义涵盖了各种用于公共交通的设施,对这些设施的任何非法破坏或干扰都可能构成严重的刑事犯罪保障交通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是每个公民的法律责任,也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一环。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让您束手无策?大律师网是您的救星!我们汇聚了数万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各种法律疑难。无论是文字、电话还是视频咨询,我们都能满足您的需求。点击咨询,让我们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法律讲堂相关文章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