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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法庭秩序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扰乱法庭秩序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3-19 14:04:54 浏览:0
  我国法律对扰乱法庭的行为作了明确的规定,扰乱法庭罪的设定,是我国法律保护我国司法人员行为的体现,那么,扰乱法庭秩序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扰乱法庭秩序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扰乱法庭秩序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扰乱法庭秩序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309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扰乱法庭秩序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扰乱法庭秩序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20条规定,以下五种行为要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要受到处罚:

  (一)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进入法庭;

  (二)哄闹、冲击法庭;

  (三)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

  (四)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本罪以情节严重为其构成必要条件,只有严重干扰法庭秩序的行为才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才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因此,对那些扰乱法庭秩序情节不严重的,经劝阻、制止,停止实施扰乱行为的,不应认定为扰乱法庭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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